《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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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经营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8-08-28 09:28:43 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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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部门联系。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超、冷库等重点场所的排查,严禁问题猪肉等生猪产品入市销售。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猪肉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所售猪肉是否有检疫验讫章以及经营者是否持有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在农贸市场、商超等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猪肉消费提示》,提醒群众购买经过检疫检验的猪肉,积极宣传如何辨识病害猪肉等食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农贸市场23家次,大型商超12家次,检查猪肉经营单位280家次,发放《猪肉消费提示》320份,立案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违法行为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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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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