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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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食药监局 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

2018-08-30 16:08:0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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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红举 本刊记者胡加玺
 
  为整顿规范冻肉等冻品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把上级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近日,禹州市食药监局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
 
  联合专项行动以冻肉等冻品市场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冻肉等冻品市场秩序,严惩走私冷冻肉品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冻品销售行为,严禁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冷冻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冷库和冷冻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贮存服务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二是严厉打击冻肉等冻品走私、贩私行为。以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为监管重点,主要是查验冷冻肉食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超过保质期,查验冷冻肉食品是否具有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相关企业不得存储、购买、使用、销售不可溯源或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冻品,并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联合查办机制作用,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冷冻肉品行为。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为抓手,对所有涉及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查,切实摸清辖区内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冷冻肉品的行为。四是严格销毁处理,坚决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对查获的非法冻肉等冻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严禁非法冻肉等冻品再次流向“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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