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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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局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取得成效

2018-10-11 21:24:36 来源: 江苏省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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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江苏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严密组织、科学实施,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以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把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列入对辖市区局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确保监管到位。镇江市政府制订出台《镇江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市局制定了小作坊登记管理指导意见。二是重视培训,提升水平。市局以及各辖市区市场局多次组织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法规培训。全系统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共计18场次534人次;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共计26场次213人次。三是严格监管,创出特色。京口区政府投入30多万元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完成多处疏导点整治出新任务,解决了疏导点设施破旧、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使疏导点达到规范要求。句容市政府在该市的郭庄镇试点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集中区内小作坊共有15家。丹阳市局专门印制了食品小作坊登记手册发放到经营者手中,对登记证的申领流程以及日常管理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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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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