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印发
本刊记者 崔文生
近日,湖南省食安委印发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确定了省食安委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
《规则》明确,湖南省食安委主任、副主任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等24个省直单位。湖南省食安办设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省食安委的日常工作。湖南省食安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湖南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分析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安排部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湖南省食安委建立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部门会商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湖南省食安办受省食安委委托,组织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和有关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根据需要开展约谈或进行通报。
《规则》还分别明确了24个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主要职责,确保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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