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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2019-08-03 22:51:00 来源: 食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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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 本刊记者:祝富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部署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要求,日前,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省网信办、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公安厅等部门,在全省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行动立足我省网络市场实际,突出6项重点任务:

一、严格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准入

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工作,依法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无证无照、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行为。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协议客户经营范围的审查。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网站、APP等)。

二、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

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和学生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以大要案为突破口,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加强网络市场产品质量抽检和流通销售餐饮环节食品等商品抽查。加强指导和督促配送、邮政、快递等企业完善实名制,拒绝接收、寄递侵权假冒商品,为执法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有害信息。

三、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组织非法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完善商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积极配合做好执法工作。

四、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五、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网络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规范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依法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支持帮助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防范大数据技术对个人信息的滥用。

六、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网络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海外代购行为监管,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行为,严肃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严厉查处网络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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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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