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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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食安办发布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0-09-11 10:23:3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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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食安办发布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本刊记者 韦昌惠
  
  正值夏秋之际,气温多变,广大师生又将开启校园生活。为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海口市食安办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学校、师生和家长,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好师生的饮食安全。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人员、食材及环境设备等事项。
  
  人员排查。认真排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工作人员应在每餐工作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
  
  食材排查。对上学期留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除、销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不要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食品安全风险食材。学校食堂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环境设备排查。对食堂后厨和就餐场所、设施设备、公共接触物品(如水龙头、门把手等)及餐盘、筷勺、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堂的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保持空气畅通。备齐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
  
  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不得加工制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和使用。
  
  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严格食品留样。对备餐区、分餐区的台面、地面、空气等进行定时充足消毒,减少提前上菜时间,做好饭菜遮罩,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食品不超时食用。每餐次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
  
  建立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对没有条件设置食堂的学校,应以招标方式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供餐合同(协议),并向师生家长公开有关信息。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每餐次订购的食品进行现场验收和温度抽查,主要检查加工及送达时间、保存条件、中心温度等,并做详细记录。同时做好留样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保持个人卫生,饭前饭后勤洗手,减少在公共场所与公用物品和部位的接触,口罩要在取餐后用餐前摘下放在干净的地方,用餐后立即戴好。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等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嘴。
  
  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吃生冷食物,不喝生水,不光顾路边摊,不要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三、严防食物中毒和诺如病毒感染
  
  秋季天气转凉,是诺如病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食物若储存加工不当,容易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食用后可能造成胃肠不适,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遇到类似情况,学校应及时组织救治,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
  
  诺如病毒感染具有发病急、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常在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群体性大规模传染,常见症状是呕吐和腹泻,与食物中毒相类似,但治疗和防控方式都与食物中毒不同,要注意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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