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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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召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政约谈暨监管培训工作会议

2020-12-22 10:27:4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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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枣庄市召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政约谈
  
  暨监管培训工作会议
  
  孙晋军  本刊记者 陈德龙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枣庄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枣庄市冷链食品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牢守“外防输入”底线,根据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冷链食品专班的工作安排,近日,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政约谈暨监管培训工作会议在市市场监管局12楼会议室召开。全市以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商超、餐饮、集中配餐、集贸市场开办方、冷库、冷链物流运输等各经营业态企业代表,以及市、区冷链专班、监管专仓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冷链专班办公室主任田洪伟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忠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参会企业集中进行了约谈,参会企业集体签订了承诺书,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对当前省、市冷链食品防控政策做了细致的解读和培训,要求各冷链食品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我市《关于集中实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企业在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追溯平台并如实上传相关信息。禁止采购、销售、运输和贮存没有“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商超等经营单位在销售冷链食品时,必须做到专柜、专人销售,并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食品追溯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做好的防护工作,定期核酸检测,守好自家门。
  
  下一步,枣庄市各级冷链专班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对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放、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省、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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