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单入仓!扬州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

2021-01-15 10:24:13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梁奇 柏玮娜)1月14日16时,一辆满载着意大利冷冻猪肉的箱式货车,缓缓驶入广陵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这是扬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式建成投用后,迎来的第一批进口冷链食品。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层层监管把关,猪肉消杀、核酸检测等手续齐全,进入广陵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密闭保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冯兴汉、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胡春风等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扬州市共建设5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为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有效保障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全市将在各县(市、区)设置5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其中,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广陵区、江都区在本辖区各设立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邗江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共用广陵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广陵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内,占地面积1100余平方米,监管仓分45个小冷库,每个小冷库为20-30平方米,可以承载30吨左右的冷链食品,全天保持零下18摄氏度的状态。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都需要进仓并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取得相关报告证明后才可以流通销售。

货物进入集中监管仓,经营户可提前申报

在“扬州市冷链食品监测平台”上,经营户如有货物要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可提前24小时在手机上登录申报,既简化了经营户的申报流程,又方便集中进行监管。

扬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开仓运行后,所有进入扬州市储存、使用、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都必须提前报备。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洪昊介绍,集中监管仓相当于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扬州的“缓存区”,将为市民安全、健康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把好第一道关。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8

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09075303号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主办单位名称: 北京中商富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值班电话:18500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