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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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全面推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

2021-01-19 16:06: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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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导刊常州讯(通讯员 卞伟  本刊记者 崔爱霞)近日,全国多地接连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品,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疫情的风险加大。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采取行动,紧抓重点环节,严守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线,进一步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了《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和驻场工作组,构建多部门、全环节、可追溯的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形成了职责清晰、管控精准、保障有力、应急有效的工作机制。

设立集中监管仓,实施统一管理

设立了常州市区和溧阳市2个集中监管仓,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运营。发布《加强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明确凡是进入常州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除特定条件外,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的消杀和核酸检测。

开展网上预约,实施智慧管理

在“我的常州”APP开设“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预约报备”专栏,进行集中监管仓的入库预约。通过短信通知、预约查询等多种方式告知预约人入库、提货时间等全流程信息。通过实施集中监管仓的预约和省内其他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报备,运用“互联网+”,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的大数据分析和研判。

构建追溯体系,方便市民查询

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江苏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完成实名认证和主体登记,确保上传的进口冷链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在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区域加贴与所售食品对应的“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码,方便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扫描电子追溯码,查验相关信息。

严格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按照“四个没有”和“三个专”的要求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活动。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江苏冷链”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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