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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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农贸市场未履行未履行价格承诺被罚款5000元

2021-01-20 12:29:1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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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龙华农贸市场未履行未履行价格承诺被罚款5000元
  
  本刊记者 韦昌惠
  
  海口龙华农贸市场未履行价格承诺,属价格欺诈。1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农贸市场责令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据了解,海口市龙华区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市场监督部门持续加强对市场的巡查整治力度。1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持续巡查市场执行蔬菜、肉类倡议价和明码标价落实情况,促进辖区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巡查至龙华农贸市场时发现,该市场内蔬菜、肉类摊位普遍存在不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码标价以及青椒、尖椒等个别蔬菜品种价格高于倡议价的情况。如青椒倡议价4.8元/斤,实际售价5.2元/斤,高于倡议价0.4元;尖椒倡议价5.7元/斤,实际售价6.7元/斤,高于倡议价1元。
  
  同时,对龙华农贸市场开办方不履行农贸市场的主体监管责任、未履行“菜篮子”倡议书相关承诺和蔬菜、肉类摊位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一是当场责令市场开办方立即整改,并决定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处罚;二是对违规经营的相关摊位进行当场警示教育和处罚。
  
  特别提示:事关你的“菜篮子”!各经营单位要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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