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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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阳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驻在式督导

2021-04-16 11:33:1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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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莱阳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驻在式督导
  
  王文龙 本刊记者 朱有刚 
  
  山东省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全局参与、科所同责、条块结合、协同联动”工作方针,全面排查短板弱项,全速整改问题隐患,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强化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推进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本次“驻在式”督导自4月12日至5月12日结束,为期1个月,将9名班子成员、23名大队、科室负责人与与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复审必检14种小体量业态的52家企业进行分工定位,实施对点督导。“驻在式”督导人员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管辖的所有业态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提高。
  
  “驻在式”督导要按照《小体量业态名录现场检查表》《市场监管所管辖业态现场检查表》内容,实施逐条、逐项检查,检查过程要充分体现出业务指导、细查隐患、督促整改等内容。“驻在式”督导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与业态责任单位取得联系一同督导,如有特殊情况可单独督导;必须做到每日1检查; 14种业态查找的问题必须当日下午15:00前向市局汇报;查找的问题必须在3日内销号,尽可能当即整改销号。“驻在式”督导人员要紧紧围绕检查督导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逐条逐项地落实检查内容,要查清摸透真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既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及时整改,更要统筹兼顾、举一反三、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水平。“驻在式”督导既要做好检查督导,也要做好广泛宣传发动、业务指导工作,构建良好工作机制。该局建立了“驻在式”督导工作台账,建立了督查公示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态度不积极、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按照班子成员、科室、市场监管所的顺序视情实施约谈、通报、问责,确保了“驻在式”督导不折不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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