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陈杰)按照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市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期,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辖区规模超市“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自我承诺活动与食品安全检查相结合
经济开发区分局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在进行超市食品安全检查的过程中组织开展承诺活动,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充分利用起来。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主体对照自我承诺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控食品采购溯源、把好食品销售关、重视员工管理、规范经营场所、设施管理。同时,执法人员对各经营主体按照上述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就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之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按时整改。
自我承诺活动与长江禁捕工作相结合
执法人员结合长江禁捕工作,在推进自我承诺活动中,对超市水产品销售区域开展重点检查。要求各超市不得销售长江非法捕捞物、长江非法捕捞物加工制品等,并向水产品销售者宣传关于长江禁捕的相关法律、政策,严控食品经营环节江鲜销售, 切断江鲜捕售链条。
自我承诺活动与社会宣传活动相结合
执法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食品安全监管“微信群”等自媒体渠道,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推向社会,扩大活动影响力,积极营造自我承诺活动宣传氛围,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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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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