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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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市场监管局“三项制度”守护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

2021-07-19 21:02:5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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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州市市场监管局“三项制度”守护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
  
  张京亮  刘俊岩  本刊记者  朱有刚
  
  今年4月份以来,山东省莱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落实经营业户入场查验、食用农产品快检和市场监管驻场巡查三项制度,全面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局严格落实经营业户入场查验制度,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指导督导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按照“一户一档”工作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同时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严把市场入市关。
  
  该局还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快检制度,按照要求,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还要求市场快检室必须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资源,按照立足长远、信息共享、搭建平台、互联监管的思路,预留开放式数据接口,开通数据专线,安装摄像监控设备,监测数据可接入省、市快检平台,确保快检结果并可按检测时间、检测项目、检测地点进行统计分析,方便监管部门查阅检测结果。今年上半年,万通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共完成食品快检1500批次,县级食品抽检200批次。
  
  他们还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驻场巡查制度,向城区较大的万通农产品批发市场派驻2名监管人员,开展全天候驻场监督巡查,通过边检查边整治,以食品安全为总揽,一方面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督促批发市场经营户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登记,坚决打击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严抓市场内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市场开办方落实入场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接种新冠疫苗等防控措施,建立起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形成“人人抓安全、事事有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与教育相结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全面提高经营业户持证亮照率,让市场经营业户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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