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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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市监局余东分局查处一起未明码标价案

2022-11-16 16:58:31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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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导刊南通讯(通讯员 俞祥阳)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管局余东分局持续保持价格监管力度,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强化对民生物资价格的监督检查。

近日,余东分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冒菜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食材均未张贴销售价签,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明码标价能够让消费者全面、真实地了解商品和服务的内容,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的有效方式。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市民若发现商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势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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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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