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面粉“增筋剂”再证标准风险之患

2014-06-17 10:20:28 来源: 食安中国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2月中旬,赛百味美国被曝光面包制品中含有一种名为偶氮甲酰胺(ADA)的工业发泡剂,引发媒体关注,该成分同样添加于鞋底当中。而就在不久之前,赛百味中国声明称,中国市场食品中并不含有这一成分。之后星巴克中国承认,在华出售面包制品中含有偶氮甲酰胺成分,但表示这一食品添加剂符合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从否认到承认,再以符合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作答,“赛百味中国”的表现让人无奈。在国内最新修订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偶氮甲酰胺”作为一种合法的添加剂被允许使用,因而赛百味的解释并非狡辩。然而,允许添加是一回事,如何添加又是另一回事,食品添加剂除了非法添加之外,还有滥用的风险性。

  相比于非法添加的明确化,滥用却很难被发现并最终得出结论。很多添加剂被证明具有毒性,即便在所谓的“安全剂量范围之内”,累积下来依然有安全风险。以偶氮甲酰胺为例,正如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原高级工程师谢华民所说,虽然“偶氮甲酰胺”的毒性目前无法精确测定,但偶氮类化学物质都具有一定的致癌性。国家虽定有安全剂量标准,但偶氮甲酰胺在使用中无法检测具体用量。因而,从绝对的安全性来说,凡是对人体有害而无一益的添加剂,都应慎用甚至禁用。

  也正是因为如此,除了北美等少数国家和中国之外,欧日等大多数国家都严格禁用偶氮甲酰胺作为食品添加剂。一方面是基于这种物质本身的有毒性,另一方面则是对不明确风险的绝对防控。因为使用过程的标准超标,几乎很难实现有效的监管。而从现实来看,食品添加剂滥用比非法添加更加难以控制。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有两个基本的原则,一是食用安全性,二是技术必要性。一般来说,能尽量少用的就不多用,能尽量不用的就不支持,要严格禁止的就不能放开口子。相比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国内食品安全最大差距,就在于标准过低导致的管理滞后。仅以面粉为例,从当年的增白剂到时下的“增筋剂”,都是出现了很多安全事件之后,才促进了标准的国际化升级,为什么当初就不能在标准上与之接轨呢?

  面粉“增筋剂”之患再证底线风险。在制定标准时,应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都考虑在内,而不应有侥幸心理。“安全范围”那只是技术层面的设计,在实践中并非能够真正得到有效执行。有的时候,技术需要只是一个方面,安全性才是最底线的标准,只要对健康可能带来隐患的东西,都应当坚决禁用,或者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使用。若是安全标准本身都心存侥幸,那么商家的自律也就基本不可靠。洋品牌在国内外的不同表现,表面上道德出现了问题,其实是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着过大差距。

  食品添加剂种类繁多,非法滥用和乱添加现象十分严重,治理的基础应从明确标准入手,什么东西可以使用,什么不能使用,其用法用量能不得防控,都应当做到审慎和小心,让国标与国际标准实现对接。因为食品安全标准是安全保障的底线要求,如果连标准本身都坚挺不起来,又何以让食品安全处于更高层次?更别说以此促进从种养殖到生产整个环节的质量提升。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面粉 风险 标准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