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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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安办、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2014-06-17 10:43:38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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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3月份,跟随着梅雨和转暖天气,又到了野生蘑菇大量生长和中毒高发季节,东莞市近日已发生今年首宗误食野蘑菇中毒事件。广东历年屡有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据国家卫计委通报,2013年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报告起数的40.1%和总死亡人数的72.5%,其中毒蘑菇中毒占该类事件总起数的55.7%。蘑菇中毒全年均可发生,我省以春末夏初为高峰,主要由家庭误食毒蘑菇导致。

  为预防和减少发生野蘑菇中毒,维护健康与生命安全,广东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有食用野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并不靠谱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如“颜色鲜艳、外观好看的蘑菇有毒”,“不生蛆、不长虫、味苦、腥臭的有毒“,“与银器、大蒜、米饭一起炒或煮后变黑色的有毒”,“菌盖上有疣、柄上有环和具菌托的有毒”等等,实际上有些毒蘑菇和无毒菇的外观并没有明显的特征区别,许多蘑菇毒素目前还无法检测,且经烹调加工无法破坏,中毒后如抢救不及时,死亡率很高。仅凭“经验”和肉眼观察判别复杂多样的蘑菇是否有毒是造成误食中毒的主要原因。所以预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的办法是不要轻易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千万不能迷信以往的“经验”,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对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经营蘑菇的餐饮单位和市场的监督巡查,落实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处罚违法经营者。各地政府也要及时做好预警工作,加大毒蘑菇中毒防控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开展防范毒蘑菇中毒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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