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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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合力严打 国家海关总署 严把食品进出口安全关

2014-10-27 17:25: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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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海关共监管进出口食品贸易总额780.4亿美元,监管出口食品贸易总额432.4亿美元

  本报讯 日前,国家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表示,食品安全是兴邦之策、惠民之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食品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事关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

  李伟指出,海关总署一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海关总署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主要负责的是进出口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及打击食品走私。今年以来,海关总署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即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严把食品进出口安全关,取得明显的成效,有效维护了进出口秩序。据统计,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海关共监管进出口食品贸易总额780.4亿美元,同比增长12.9%,监管出口食品贸易总额432.4亿美元,同比增长4.9%。

  据他介绍,海关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海关总署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国家战略高度来认识,履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主动开展打击食品的走私行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主管部门的相关立法、宣传、情况报送等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和组织保障。梳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制发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文件,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打击农产品、食品走私情况,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统计部际联系合作机制等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进出口监管,提供通关便利。将食品类商品作为海关重点监管的商品,通过采取加强规范申报管理、加大风险分析力度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报关单证及进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的审核力度,充分发挥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等高科技设备的作用,强化对进出口食品的日常监管;对手续齐全的进出口食品,特别是水果、蔬菜、海鲜等易腐易烂的食品,安排专人专岗,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快速办理通关手续,并开展提前申报、集中申报、24小时预约通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等多项措施,提供通关便利;加强统计分析,开展专项调研及进出口统计数据分析报送,预警监测及时为有关部门提示风险信息。

  三是严厉打击走私,开展“绿风”行动。今年年初海关总署召开全国海关打私工作会议,部署2014年“绿风”行动,将打击谷物类食品、冻品、食糖、棉花、食用油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饲料等商品走私作为打击工作重点,查办了一大批农产品走私重大案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农产品走私案件487起,案值325.8亿元,偷逃税款71亿元,案件数、案值和偷逃税款分别同比增长70.1%、76.2%和40.4%,有力遏制了食品走私的势头。

  四是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加强与口岸联检部门的沟通合作,与质检总局共同签署了《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关检协作共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合作备忘录》,在2014年内,在全国所有直属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加快“单一窗口”的建设,推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大的通关便利。

  李伟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海关将一如既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真正在进出境环节将习总书记关于“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总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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