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食品安全监管出新招

2014-11-21 10:21:21 来源: 襄阳日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一名网友通过微博举报宜城市某食用油加工经营户生产质量不合格、生产环境不达标。宜城市食药监局获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经营户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同时将检查情况通过宜城食药监局政务微博进行了回复跟帖。

  据了解,被微博举报的经营店已于2013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3年5月30日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不能从事食品加工。经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该经营户有超范围加工食品行为,但网友反映的该店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属实。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善经营环境。同时,该局对网上图片反映的该店超范围从事食品加工行为,执法人员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果属实,将依法查处。

  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点多、面广、隐蔽性强、风险性大,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充分利用局机关公布的举报投诉电话、“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专线、每月举办“广场大接诉”活动以及政务微博等多种平台,积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参与度。该局积极呼吁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以维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