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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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安全上不能失语更要防止“语焉不详”

2015-01-19 09:23:46 来源: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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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通报办结的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对一位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线索奖励10万元,但涉案奶粉品牌却以“某奶粉”替代,并未公布该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在舆论压力下,14日,南充食药监局公布了具体涉案名单,涉及贝因美、雀巢等洋品牌。

  现在来看,南充食药监局实在是做了一件两头不讨好的事:不公布具体奶粉品牌,公众不答应,公布了品牌,却引发新的焦虑——这些奶粉又出什么问题啦?

  2013年国务院转发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有这样的条款:“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涉案奶粉已经查处,公布处罚情况时却以“某奶粉”代替,等于没有公布。换言之,此举有违规之嫌。

  明知此举违规,为何还要“为奶粉讳”?南充食药监局的解释是“曝光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听起来充满人性关怀——监管处罚但不赶尽杀绝,给企业一次改正的机会。

  这样的理由看似情有可原,其实逻辑不通。公开涉事企业,能倒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重视食品安全,别说影响企业发展,这对企业反而是有百利无一害。如果企业因一次曝光,生存就产生危机,也只能说明其不能适应市场竞争。何况,在食品安全和企业生存之间,至高无上的永远只有一个。

  好在南充食药监局从善如流,迅速回应公众关切公布了问题奶粉名单,本以为舆论就此平息,不料引发新的疑问:这些奶粉出了什么问题?市场上还存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奶粉?

  公众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在于公布的名单中内容简略,描述奶粉问题也是用诸如“未标注不当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等专业术语。看完这份名单,消费者的感觉是:知情权是满足了,可还是一知半解,只记住这几个品牌奶粉有问题,到底是啥问题说不清。

  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门……近年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留下不少后遗症: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安全的,消费者这不敢吃,那也不敢吃了。如果食安部门能用消费者看得懂记得清的方式,告诉消费者问题所在,食品领域再出事故,也不会是这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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