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用全球视角 看食品安全问题

2015-04-28 14:25:5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风险交流既是中国食品安全的短板,也是全球的难题

  中国食品安全产业链建设在强化,各种隐性矛盾将浮出水面
  食品造假已成为食品工业的毒瘤
  食品企业应建立“任性”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完整的追溯体系

  4月22-23日,由国际食品科技联盟、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主办的2015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京举行。来自世界各国的40多名食品科学专家和400余名政府、企业界的代表出席。大家深入探讨:如何以建设强大的中国食品安全产业链为目标,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全球困境

  任何国家无法单凭一己之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欧盟也面临着同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欧洲食品安全局前主席、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公共卫生学教授、IUFoST国际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共同主席Patrick Wall在大会上介绍,在欧盟国家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食品供应安全,二是监管体系对食品链的保护能力,三是食品产业对生产食品做出的承诺。欧盟食品安全史上发生的两个重大事件,英国的疯牛病和比利时二恶英食品污染事件,都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并触发了欧盟对食品立法的改革。

  “当今社会,现代的通讯手段让全球成为一体,一旦出现问题,事件也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因此,各国之间需要展开合作,将相关经验进行分享,并坦诚相待,这一点十分重要。”Patrick Wall表示。

  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主席Martin Cole博士也在会上发言:“食品安全处在一个全球相互依存的环境中,任何国家都不能单凭一己之力进行治理。在过去,食品出现问题时我们很容易能检测出来,而且无论是纠正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还是将食品安全问题公之于众通常是由地方当局进行处理。

  然而,食品供应的快速全球化使得食品安全问题的性质和规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食品供应全球化意味着我们餐桌上的食品可能来自全球的任何角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健康问题。”他同时赞扬中国食品安全中微生物标准的建设“在过去几年有了重要进展,整体水平在提升”。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和希拉里·克林顿科技顾问、美国科学促进会前主席Nina Fedoroff教授以转基因为例讲述公众科普的重要作用时指出,2014年全球已有28个国家中的180万农民在4.88亿英亩的农田上种植经过现代分子技术进行转基因处理[通常被称为基金工程(GE)技术或转基因(GM)技术]的农作物。尽管科学界对转基因技术改良后的农作物的安全达成了广泛的共识,而且转基因农作物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快速应用,但关于转基因食品和饲料安全性的争论却仍在继续,有关转基因方面的公众科普工作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四大挑战

  原料污染、食品造假、外源性风险加大、科普力度薄弱

  中国并不是唯一一个面临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各国之间需要在科学和专业领域内持续加强合作,将相关经验进行分享。与会国际食品界权威专家分享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并坦诚地对我国食品安全未来工作的重点与方向提出了建议。

  国际权威专家指出,中国食品安全水平较之以往有了很大提升,但随着产业链建设的强化,各种隐性矛盾将更多地浮出水面,需一一面对并化解。

  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孟素荷教授分析,2014年-2015年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主要风险与挑战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食品安全风险前移,原料污染成第一大风险,涉农企业成高危群体,但短期内难以有效化解。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跟踪调查,自2012年以来,对中国食品安全的关注点,已开始从中间部分向前端发力,涉农企业成新一轮被舆论关注的“高危群体”。

  二是食品造假已成为食品工业的毒瘤。近两年,以恶意添加为主,致人死亡的恶性安全事故已大幅降低;但以劣代良,以假乱真的食品造假的诸多安全事件不断出现。从2014年的抽检结果看,在酒、蜂蜜中违规添加甜蜜素,以工业胶代替食用胶情况均有发生,在台湾以饲料用油代替食品用油的问题关键是原料掺假。

  三是随着中国食品原料进口增幅快速上升,供应链原料来源复杂化,管理难度加大。

  四是风险交流与公众科普的力度依然薄弱,“重拾信任”需要强有力的公众科普及良好的媒体环境。中国食品安全的真实是科学家与消费者认知间仍存在较大误差。

  监管模式

  从“抽样检测”向“过程监管”过渡

  “政府监管体制改革正逐步推进,但是监管模式的改革任重而道远。目前,以抽样检测为主的监管模式,既达不到目的,花费又高;必须改变为以过程监管为主。”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陈君石研究员在大会发言中指出。

  他说,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对2014年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盘点,可以看出消费者的认识开始趋向理性。同时要看到,我国食品产业的链条越来越长且具有复杂性,中小供应商的素质是关键挑战。要做到全产业链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保障,龙头企业的行动需要向上下游延伸。另外,食品假冒伪劣已成为食品安全议事日程的重点。在国际上,食品欺诈或掺假被明确定义为犯罪,各国政府纷纷联合公安部门出台新措施。政府要增强公信力,必须重视打假。

  风险交流

  仍是中国食品安全的短板

  日本京都大学新山阳子教授指出:“风险交流,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对风险相关信息和意见进行交换的一个互动过程,也是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分析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然而,目前我们尚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互动风险交流模式。在实践中,风险交流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并不一定都能够成功实行。

  “风险交流仍然是中国食品安全的短板。”陈君石强调,新媒体利用所谓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炒作,严重误导消费者,政府往往受到很大压力。如何正确引导舆情,开展科普宣教,是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中外专家一致认为,尽管中国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有所上升,但基础仍需夯实,其中风险交流既是中国食品安全的短板,也是全球食品安全的难题。

  企业责任

  知名大企业,责任更重大

  孟素荷教授表示,大企业应对中国食品安全担负起责任。首先要看到的是概率风险。大企业产品线宽,供应链长,同样面临庞大基数下的概率问题,比中小企业风险大、责任重,影响面广。其次,要考虑产业链各方的利益平衡。大企业是市场最大的受益者,一定要考虑和顾及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平衡与和谐。关键要寻找理念相同的供应商作放心的战略合作伙伴,要合理利润而不是最高利润。第三,强化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执行力。

  杜邦营养与健康事业部大中国区总裁李永敬说,由于全球每天增加十几万人口,为了满足生产更营养、更安全、更方便食品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全球食品行业面临很大的压力。在食品安全和保护方面,通过研究延长保鲜期、抑制有害菌生长和减少致病菌风险的技术,帮助客户减少浪费,达到改善食品安全状况的目的。

  李锦记酱料集团主席李惠中认为,始终守法经营、践行诚信的企业,也不能以独善其身为最终的目标。还需要配合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形成企业上下游之间一种良性循环的“诚信圈”,互为制约以保障每一条食品产业链上的零缺陷。构建食品产业链,还要从诚信体系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抓起。需要拟定一个中长期的推进计划,重点推动行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作为行业示范企业进行推广。

  康师傅集团中央研究所所长陈应让表示,来自世界各地的食品与原物料,需冗长且复杂的产业链支撑。其伴随的环境污染、危害物威胁必须得以有效控制,但仅靠检验无法全面维护食品安全。企业需将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方式提升至“预防”层次,建立“任性”的风险管理制度,以透明的生产过程与完整的追溯体系,承担起企业对消费大众的食安第一责任。

  提问

  为什么将掺假列入食品安全的问题,这是否已经达成了全球的共识?

  陈君石:食品的掺假或者说食品的欺诈是一个全球的问题,比如欧洲的马肉事件,在国际上普遍存在着葡萄酒的掺假、中国进口的橄榄油当中的掺假问题;发生掺假和欺诈的原因就是由于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之下,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所以,国际上有一个名词叫做经济利益驱动下的造假;在中国,称之为打击非法添加。

  中国政府很早就这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个重点,由卫生计生委负责这个事情。卫计委出台了一批又一批的黑名单,将不许添加的东西明文告诉大家,这个在世界其他国家很少有。同时,卫计委还成立了130多人的专家委员会,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工作,从技术角度来支撑政府的打假。政府的理念就是,凡是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信心的,都要纳入食品安全来管理。

  Yves Rey(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前主席):多年以来我们都很关注这个问题。整个食品供应链中存在非常多的风险,我们要找出食品欺诈背后的动机是什么?以及我们有什么样的行动计划来进一步解决食品欺诈的问题。国际实验室已经制订了相关法规,能够知道整个产品的生产足迹,根据这些足迹,就能了解这个产品到底怎么回事,从而找到潜在的食品欺诈行为。所以,我们需要跟一些企业进行紧密合作。

  可追溯系统中,谁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呢?企业还是政府?

  Miodraeg Mitic(欧洲可溯源研究院的院长):两者都要发挥自己的作用。政府需要监管食品供应链和食品行业,具体来说,政府制定法律框架,制定相应的食品供应链,同时政府也负责执行工作,还有对违法者的惩罚。

  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尤其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自己的责任,确保市场上的食品是安全的。消费者也有权获得关于产品以及产品成分来源的充足信息。政府和企业都要有自己的职责负担。如果我们再看一看可追溯性的话,我们可以说,政府在看可追溯时所关注的是公众健康。无论什么时候出现食源性疾病爆发,由于市场上食品标准不健全,或者由于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时候,政府就有责任干预,要去找出来这种受污染的食品来自哪里?如果食品安全的问题的出现是犯罪行为,当然毫无疑问也要走刑事程序。

  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有哪些先进性?

  张旭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从这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应该是体现了以预防为主,科学监管,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制度这样一个主线。明确在食品安全方面参与的生产经营单位、消费者,以及媒体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尤其是在社会共识方面,新法也做了比较多的表述。其中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这两个内容,进一步进行了加强。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是作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基础,只有我们了解到了我们的食品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对这个风险进行评估,我们才有可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监管的措施,所以这一方面我们在法律的条文里面进行了完善。

  尤其是我们把风险监测由原来的省级层面的监测现在要延伸到从省、地到县级都要进行风险的监测,以及更广泛地收集风险监测的数据,以便对食品安全的形势作出一些预测和判断。同时,对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的隐患提出一些监管的建议,对于完善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措施也将会发挥更重要的一些作用。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品安全 视角 全球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