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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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食药监局:小饭桌 大责任

2018-03-26 10:18:5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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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韦昌惠
 
  记者从海口龙华食药监局获悉,“小饭桌”指为中小学生提供的一种饮食服务。目前,学校"小饭桌"仍占主体,在学校附近租赁房屋,每月收取定额费用,专门为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但小饭桌进入门槛低,从业者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管理经验、食品卫生和营养等知识,所以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海口市中小学生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托管机构提供用餐服务的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营业,证(卡)照要悬挂在店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范围经营。
 
  2、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托管机构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
 
  4、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6、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卫生整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定期开展大扫除;配备完善的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7、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能正常运转且满足需要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
 
  8、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做好索证索票、查验及台账记录工作;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9、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应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建立使用台账。
 
  10、食品仓库应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混放,并应具备防鼠防霉防虫等设施。
 
  11、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12、餐厨废弃物(食物垃圾、潲水、废弃油脂等)要用加盖密闭容器分类存放,并交由有合法资质企业统一转运,不得随意倾倒或处置。
 
  海口市中小学生托管机构食品安全承诺书
 
  托管机构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报告电话12331;
 
  主动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医疗急救电话120;
 
  保留相关可疑食品、食品原料及现场,配合卫生、食药监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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